
截至10月16日,山西省现行有效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已达53项,其中强制性标准11项、推荐性标准42项。
自2024年9月以来,我省集中发布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《产业园区规划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》等16项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标准,为破解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痛点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技术支撑。
其中,新发布的标准中,多项聚焦我省重点产业绿色转型。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明确的排放限值严于国家标准,尤其针对颗粒物和氨的无组织排放提出管控措施,解决了当前标准难以满足环境管理需求的问题,可直接改善水泥生产企业及周边大气环境。《焦炭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统计规范》统一了排放源计算方法与数据监测要求,破解了焦炭产品碳排放无法公平比较的难题,助力我省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,推动焦化行业低碳发展。
山西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剑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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